高昌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简报

信息来源:吐鲁番市高昌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25-06-26浏览:31次


高昌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署要求,立足卫生监督所实际,以推进行业诚信、政务诚信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精神,开展各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以社会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立足卫生监督所职能职责,将信用宣传工作融入日常监督检查中,推动社会信用建设在卫生监督工作中全面应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用体系建设是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执法人员在对公共场所开展监督检查时,以“监督+宣传”双轮驱动,向经营者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公共场所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信用监管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提升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行业自律意识,提高了广大从业人员的自身管理水平和卫生健康意识。

二是规范推进“双公示”工作。根据“双公示”工作相关要求,全面梳理卫生健康系统“双公示”信用信息目录,按照依法依规、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原则,按照时间节点安排专人汇总报送本单位行政处罚数据,全面落实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业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示,确保信息公示全覆盖、无遗漏。截至目前,在吐鲁番市信用信息处理平台上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9条,无迟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

下一步,高昌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将持续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学习先进经验,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促进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加快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