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建设助力城市行政执法工作

信息来源:托克逊县执法局发布时间:2023-11-23浏览:232次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方面的作用。托克逊县执法局立足工作实际,围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服务主线,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加强宣传,提升诚信氛围。通过日常巡查,引导市民关注和积极参与社会信用建设,把社会信用建设作为守法尊法的重要手段和路径。在日常执法的过程中将诚信建设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向行政相对人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和信用工作成果,鼓励支持更多的商铺和个人广泛参与社会信用建设,让群众了解失信的危害,提高群众诚信意识,增强群众对信用体系建设的参与感、认同感,推动社会诚信持续向好,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文明风尚,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爱岗敬业、严格执法、廉洁从政、文明服务的热情。不断提升业务人员专业素养,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用心做好做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共同推动全局信用工作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执法领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城市管理领域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管理,注重工作实效。坚持以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公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信息,严格把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现象,给失信企业加上“紧箍咒”。在办理申请户外广告设置等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书面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即可为审批提供便利,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明确城管执法领域信用修复的内容、修复流程等,鼓励失信人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信用监管机制,逐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核查,优化信用修复。引导和服务行政相对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将信用信息查询工作嵌入行政审批工作流程中,作为前置环节,对严重失信主体,加强监管、从严审核,依法依规采取行政约束和惩戒措施,确保“应查尽查”。积极落实“一处罚一告知”制度,在向被处罚对象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失信后果以及申请信用修复的条件、途径和所需要的材料等内容,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纠正失信行为,实现行政处罚与信息修复“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