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担当护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信息来源:吐鲁番市鄯善县人民检察院发布时间:2026-08-28浏览:160次


2026年年初,劳动者王某(化名)反映,A公司长期拖欠其劳务工资,多次沟通讨要无果,企业拖延支付劳动报酬的失信行为,严重影响王某(化名)基本生活,遂向鄯善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维权。受理线索后,检察官立即启动支持起诉工作程序,全面开展调查核实,调取工资结算单据、微信聊天记录等全部证据材料。

为高效化解矛盾、降低王某(化名)维权成本,检察官主动对接A公司负责人并开展释法说理,明确告知企业拖欠劳务工资属于典型失信行为,不仅需要全额清偿薪资,还会被纳入市场失信记录,对企业招投标、信贷、生产经营产生持续性负面影响。在鄯善县人民检察院居中调解、全程监督下,A公司充分认识到自身失信行为带来的法律与信用双重风险,主动履行薪资支付义务,于2026年2月3日一次性向王某(化名)全额结清拖欠劳务工资2.4万元。款项足额到账后,王某(化名)自愿撤回支持起诉申请。

上述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帮助劳动者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资,切实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同时也助力涉案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记录,实现了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