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深化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
信息来源: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6-06-30浏览:360次
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对辖区重点排污企业、工矿企业、加工企业开展年度信用评级,划分为环保诚信、良好、警示、不良四个等级。将超标排污、违法排污、未完成整改、监测数据造假、拒不配合监管等行为纳入失信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对诚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给予政策支持,对失信企业加密检查、从严管控。以环保信用倒逼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提质增效。

